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 50378-2019 对深圳地区公共建筑方案外立面设计有一定影响,主要表现为窗墙面积比、外遮阳设计、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 3 个方面,希望本文对建筑方案立面设计人员有所帮助。
1 窗墙面积比
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/T 50378-2019第 3.2.8 条强条要求,二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 10%(K 值满足 GB 55015 要求,幕墙 SHGC 降低 10%)、三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 20%(K 值满足 GB 55015 要求,幕墙 SHGC 降低 20%)。
因绿色建筑要求,根据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GB 55015-2021第 3.1.10 条强条要求,建议深圳地区公共建筑窗墙面积比 ≤0.5,可以更为经济的选择幕墙玻璃,否则 SHGC 按绿建要求降低后,很难选到合适的幕墙玻璃。
2 外遮阳设计
根据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GB 55015-2021 第 3.1.15 条强条要求,公共建筑南、东、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设置遮阳措施。
通过模拟分析的方式,可以来对比不同外遮阳效果,下一篇文章 009 基于Grasshopper+Ladybug的建筑外立面遮阳方案优化 可以做完优化设计参考。
3 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
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GB 55015-2021 第 3.1.14 条强条对于公共建筑外窗/透光幕墙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设置通风开启面积。
但是在深圳市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》SJG44-2018第 4.1.6 条强条要求,公共建筑透光幕墙应具有不小于房间外墙透过面积 10% 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。此条深圳绿建节能验收扔执行,需要满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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